应城:防范未“燃” 监督筑牢电动自行车安全“防火墙”
“您好,请问这批电动自行车的产品合格证和3C证书齐全吗?……”近日,应城市纪委监委派出干部随同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全市各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今年以来,应城市纪委监委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推动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整治行动,充分保障群众购车用车安全。
为全力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源头把控工作,应城市纪委监委督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摸底排查、随即抽检、预警约谈等途径,围绕电动自行车3C认证、违规改装、低劣电池等重点环节开展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共排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56家,随机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检10个批次,发现13家销售电动车未明码标价,3家电动自行车不符合电气安全要求,1家铅酸电池充电器不符合充电器标准,相关问题均已依法依规处理。
为确保整治活动常态长效,应城市纪委监委督促市市场监管局建立电动自行车销售进货查验制度,向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印制张贴《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56份,促进电动自行车行业自律管理。同时还通过加强消费指引、张贴举报公示等方式,创新构建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群众监督“三位一体”监管体系。
此外,为消除电动自行车进电梯、“飞线”充电、堵塞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应城市纪委监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结合群众诉求和实际情况,采取会商研讨、发函提醒、跟踪督办等方式,新建停车棚、增加充电桩、安装电梯阻车系统,推动解决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截至目前,该市对城区85个小区进行了全面检查,消除充电安全隐患49处,增设“家门口”停车充电棚35个,并在10个小区内177台电梯中加装阻车系统。
“电动自行车安全关乎群众出行安全。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监督推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行动,严守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底线,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应城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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