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一、大悟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曹建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工程项目的问题。2018年,曹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安排工作人员改变招投标方式,帮助请托人中标,个人从中收受贿赂。曹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原安陆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金玉波不正确履职的问题。2016年,金玉波对安陆市政府机关食堂维修改造工程中出现的违规分包、转包等行为不制止、不纠正。2023年6月,金玉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大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杨林不正确履职的问题。在大悟县职业教育中心电梯建设及安装项目代理招标中,杨林作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对评标中出现的评标专家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进行评标问题,没有严格把关,存在失职失责行为。2022年12月,杨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监委指出,以上通报的3起典型案例,有的擅权妄为,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谋取私利;有的失职失责,导致工程建设领域相关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营商环境,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心存敬畏、知止收手,筑牢防线、守住清廉。
市纪委监委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防范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制度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深入推进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紧盯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主管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和建设管理人员失职失责、不法商人围猎腐蚀公职人员、其他依法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徇私舞弊等行为,坚决查处工程建设中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利益输送等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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