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近期,孝感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大悟县阳平镇、阳平芳畈工业园及县开发区落实上级决策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问题。2018年7月,大悟县政府为解决湖北紫海香草生态园有限公司反映的实际困难,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项目垫资修建排洪渠、污水排放等8个方面的问题,明确由该县阳平镇、阳平芳畈工业园(2019年整体职能移交县开发区)等单位协调解决。直到2022年初,相关措施仍未落实、问题仍未解决。阳平镇党委、镇政府,县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服务企业主体意识不强、主动对接不够,负有主体责任,被责令向大悟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时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阳平芳畈工业园指挥部负责人魏国桥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对阳平芳畈工业园项目协调负责人雷强兵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汉川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工程师吴春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22年春节期间,吴春汉先后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微信红包29160元;2021年1月,吴春汉操办儿子婚宴时超出报备桌数,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43000元。吴春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2022年8月,吴春汉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孝昌县王店镇政府工作人员何伟利用公车加油卡谋取私利问题。2016年11月至2022年1月,何伟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其保管的公车加油卡交给他人使用,从中获利20000元。何伟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法所得已被追缴。
孝南区宏源饮食服务有限公司经理林国军违规发放、领取补助问题。2020年底,林国军违规向所在单位非驻村扶贫工作队人员发放生活补助5600元。2022年8月,林国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被收缴。
市纪委监委指出,当前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繁重,对作风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以上述典型案例为戒,对照查摆,自警自省,越是假期节点,越要紧绷作风建设之弦,令行禁止,清廉过节。
市纪委监委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保持政治定力,牢记初心使命,以自我革命精神,锲而不舍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紧盯假日节点,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隐形变异和风腐一体等问题,以正风肃纪的新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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