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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表日期: 2020-09-30 16:27 作者: 来源:本站 点击量

中秋国庆即将到来,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9月28日,市纪委通报我市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孝南区环保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金仲林虚构接待函报销费用问题。2019年,金仲林在报销公务接待费用时,因未收到被接待单位的接待函,以虚构其他单位接待函的方式报销1857元。金仲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云梦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饶五海、陶建周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9年9月3日,饶五海、陶建周两人接受司法局所驻村村党支部书记宴请,并违反工作日禁酒规定,造成不良影响。饶五海、陶建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大悟县高铁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田巍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底,田巍违规收取管理服务对象“拜年”礼金15000元。2014年到2019年春节期间,田巍先后向原大悟县高铁经济试验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高某某、吴某某以“拜年”名义赠送财物,共计现金19000元、茅台酒4瓶、黄鹤楼1916香烟2条。田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原汉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城建科科长刘图新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1年至2020年春节期间,刘图新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共计122000元。同时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40000元。刘图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市纪委通报强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上述案例为戒,时刻警醒自己,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做到“八个严禁”: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及其他礼品礼金;严禁违规收送或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等活动;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节日庆典;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高档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狠抓作风建设,把纠治“四风”纳入节日期间重要工作安排,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性修养,坚决抵制“舌尖上的浪费”“节日中的腐败”。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加强监督执纪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工作意见》,紧盯中秋国庆重要节点,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动向,紧盯重要领域、突出部位、关键问题,多措并举开展违规公款吃喝、公务餐饮浪费、公车私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五个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餐饮浪费行为及时精准处置,切实营造查纠“四风”问题不松懈、不让步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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