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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为了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强化行政服务,提高办事效率,近期,市水利局提出了使行政审批工作在武汉城市圈水行政主管部门内达到“五个最”的工作目标,即审批项目最少、办事环节最简、申报资料最省、办理时限最短、收费标准最低,并依法对现有的水行政审批许可项目进行了审查。
该局通过局机关各科室和相关二级单位提出初步意见,工作专班组织评议讨论,局党组专题研究审查,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市“清优”办审核同意等程序,取消了一批不必要或不适当的项目,对清理保留的项目进一步简化环节、缩减材料、压缩时限。该局原有
26
项许可、审批项目,通过本次审查,取消许可、审批项目
6
个,保留许可、审批项目
20
个。保留项目中,简化审批环节
1
个,减少申报材料
3
条,有
18
个项目压缩了办事时限,较优化前减少
58
天,下放审批权限
2
项。在武汉城市圈水行政主管部门内,基本上达到了“五个最”的工作目标,有力地促进了该局依法行政工作。(市水利局供稿) |